2014年04月25日 来源: OEM代加工网
“经过三年试行期,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修订为正式的管理办法成为可能。”某业内人士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试行总体比较平稳,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反映了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中国保健协会徐华锋如是说。
据其透露,企业意见最集中的是保健食品的属性。“《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定位是按药品的管理模式进行的。从法规本身看,将其按照药品的审批注册模式进行管理,但保健食品毕竟不是药,如按上述模式管理,就有无限细化的可能。”
徐华锋进而表示,目前国际上除日本外,没有保健食品这一叫法,属于食品类。“食品的第一概念是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谈得上保健功能,因此,其他国家的审批程序相对简单。”
有业内人士建议,从长远看,保健食品应纳入营养补充类(即大食品范畴),变保健食品的监管方式为轻审批重监管。不过,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还有待规范,抬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批制度是必须的。另一方面,由于人力不够等因素,加强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的难度也较大。
关于保健品的监管,业内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是实行审批制还是备案制?是宽进严管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上述人士表示,眼下要讨论的是如何完善目前已在施行的注册审批制,在更好的方法出现之前,《办法》是惟一有效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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