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OEM代加工网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在规范上下功夫
一是进行“四打击”,即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行为。
二是做好“两换证”,严格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再认证标准,注意两者的有机结合,通过换证、再认证,提高企业整体水平。
三是促进“三规范”,通过基本完成药品零售门店逐店认证工作,规范购销记录,规范各类药品与非药品的摆放,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四是大力推进电子监管,落实对疫苗等“四大类”药品购销存的电子监管,督促全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实施计算机管理。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检查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做好检查记录,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六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评定年度信用等级,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布并重点监管。
七是树立“示范仓库”、“示范药店”,以点带面,扶优扶强。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发展和效能上下功夫
一是争取“三纳入”,纳入地方新农村建设总体框架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二是做到“三规范”,规范农村药房达标,全省60%以上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标准,规范药品举报公示牌,规范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
三是促进“三扩大”,扩大药品直配,全省70%以上行政村实现药品批发企业直接配送药品,扩大电子信息网络监管,逐步覆盖所有涉药单位,扩大医院药房托管,促进医药分开。
四是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加强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着力提高案件举报率。
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在多措并举和加大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认真把好审批关,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准确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监测力度,配合用好监测设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水平,及时提请查处。
三是加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力度,对严重违法、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药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措施,整改合格恢复销售后加强跟踪检查。
四是采取信用管理、告诫、告知、约谈、上门督导、消费警示等措施,遏制违法广告。
五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行为。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提高广告监管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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