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局 OEM代加工网
春季来临,进入食源性疾病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网站向市民发出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第一,要防止细菌污染,尽量少到不卫生的街头大排档就餐,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生肉时,要注意识别有无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第二,食品要低温储藏,做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第三,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采购新鲜蔬菜,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要特别注意食用盐的使用,防止误用亚硝酸盐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第四,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第五,要注意预防马铃薯中毒,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会产生大量的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食物中毒;随着春季气温的升高,冬季腌制的酸菜、咸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颜色过深、已变黏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不要食用不认识的野菜,不要过量食用野菜。一旦发生了食物中毒,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存可疑食品,以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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