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OEM代加工网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认真负责、努力地履行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责。要巩固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放大示范、带动效应。要继续牵头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监管职能调整后,要研究制定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完善药品稽查区域联防协作、与司法机关联合查处涉药犯罪案件等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医药企业和群众参与打假治劣,构筑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打假治劣的威慑力。针对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及“药品打假保名牌”等专项行动。
三是扎实推进药品监管规范化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安全第一,对药品生产经营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从严把关、严抓严管。要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淘汰出局。要强化源头管理和高风险产品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切实把好原辅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提高药品质量的可控性。
四是加快城乡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强化基层药品配送和监管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富有江苏特色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加快构建面向农村基层的药品直供配送体系,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提高药品集中配送率。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改善药房软硬件条件,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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