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德州市卫生局 OEM代加工网
为规范我市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市卫生局近日下发文件,自7月7日起在全市开展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仿冒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整治重点为:标示有省级卫生许可批号或地方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名称使用仿冒药品名称或在产品说明中宣传治疗作用的产品。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产品,责令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公告召回违法产品,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要对辖区内药店、保健品店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立即采取措施,严防有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强调指出,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得擅自设立审批项目,不得越权审批。对冒用虚假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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