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发现,南昌不少商场和药店里出现了具有美白、保湿、祛斑等功效的商品,美其名曰“药妆”。1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药妆”到底归属于药品还是化妆品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18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一家药店,发现该药店专门摆出了“药妆”柜台。但记者看了该柜台的几种“药妆”产品,发现上面包装上没有对“药妆”的专门定义。
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国只有“药品”和“化妆品”之说,而无明文对“药妆”进行定义。此外,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有关人士表示,药品和化妆品,两者是不能混淆的,否则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