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亚心网 OEM代加工网
记者近日在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山区分局看到新疆白美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美花养胃精华”的样品,其外包装的产品说明写着“对于胃衰弱、食欲不佳、胃炎、胃溃疡、12指肠炎、胃下垂、胆炎、肝衰竭有很好的疗效。”而记者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并没有找到“健准字”或“药准字”的标志。
乌鲁木齐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山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日前来到新疆白美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十七户附近的一个生产车间,看到现场10名工作人员正在生产、包装“白美花调和精华口服液”,其产品包装上标注有“QS”生产许可证标志。
按照规定,保健品是不需要取得“QS”标志,商家这一多余的做法让执法人员起了疑心,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外包装,发现包装上并没有“QS”编号,再索要工业生产许可证时,该公司负责人麦某表示,公司刚搬到这里生产不到3个月,还没有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
执法人员在库房内看到除白美花调和精华口服液外,还有白美花妇女营养精华、白美花健脑精华、白美花男女好伴侣、白美花养胃精华、白美花肾滋养精华这5个品种,现场共查获“问题”保健品200多盒,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
“事实上,保健品并没有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执法人员介绍说,但该公司自打QS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规定。
质监部门已责令该公司整改,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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